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为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,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部分职权。当涉及到宪法条款的具体应用或存在争议时,常委会有权作出权威性的解释。这种机制确保了宪法解释的专业性和连续性,同时也维护了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和稳定性。
此外,值得注意的是,虽然宪法解释权归于全国人大常委会,但宪法的修改权仍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本身。这样的制度安排既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,也反映了我国对于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和严格遵循。
总之,宪法解释权归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我国宪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,它不仅保障了宪法的有效实施,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